论我国合同法中可得利益的赔偿文献综述

 2024-07-15 08:07
摘要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作为违约责任的重要内容,是指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因违约行为而丧失的履行合同所能获得的利益。

对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研究,有利于更充分地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以我国合同法中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为研究对象,在阐释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分析了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和证明方法,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制度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合同法;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证明责任;司法实践

一、相关概念的解释

#一、相关概念的解释
1.可得利益的概念
可得利益,又称“预期利益”,是指如果合同得到正确履行,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其本质是一种期待利益。

与现实存在的“现实利益”不同,“可得利益”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即假设合同能够正常履行,守约方能够获得的利益。


2.损失的概念
损失是指权利主体由于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的发生,其原有的财产或利益减少。

在合同法领域,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而遭受的财产上的损害。


3.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概念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是指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丧失预期利益,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其目的是为了将守约方恢复到假定合同得到正确履行所能达到的经济状态,弥补其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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